北京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主要依據地方性法規和行業標準,結合國家《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》(GB18483-2001)的要求,2025年北京市的規范管理更為嚴格。以下是排放標準參數:
排放濃度限值:
1. 油煙: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 1.0 mg/m3(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)。
2. 顆粒物: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 5.0 mg/m3。
3. 非甲烷總烴:自2020年1月1日起,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 10.0 mg/m3。
相較于國家標準(油煙限值2.0 mg/m3),北京市地方標準更為嚴格,尤其對油煙和非甲烷總烴的管控力度更大19,這對于廚房設備公司及油煙凈化設備廠家提出更高的要求。